2013年10月15日傍晚,我因咳嗽到荊州華康醫(yī)院看病,醫(yī)生給開了注射用“頭孢”(三天的量”,我知道這針藥是要做皮試的,可是繳費時收費員不理會我“強調要先做皮試”的要求,只說先交費再拿藥,拿藥時也是回答我“先拿藥不必等皮試”,注射前我再一次強調先做皮試,可護士說先打氧弗沙星,邊打邊做皮試,等皮試結果出來后,我看針眼邊沿有點紅,問護士她說沒問題,“只是針扎的地方受傷后皮膚紅了,沒關系的,”頭孢就這樣注射了,隨著頭孢的注入,我漸漸出現了嚴重的感冒癥狀,鼻子塞的出不了氣,咳嗽越來越歷害并伴眼睛騷癢難愛,護士也感覺了不正常,過來看了下我,便叫來了給我處方的醫(yī)生進行處理,先后打了兩次(一次靜脈一次肌肉)抗過敏的藥才緩改了點。之后他們便用退兩天藥的方式來了結此事,我很生氣地和他們理論,不是錢的多少,而是你們?yōu)獒t(yī)者的醫(yī)德導致了事故的發(fā)生,你們得為自己的過錯買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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