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1年5月車展的時候,在南昌BYD兆昌4S店購買了1輛BYD G3。當時銷售人員及他們的老總說,如當天繳納定金,可在付清全額車款后提取車展活動禮品,1張價值500元的汽車保養工時卡(卡上蓋有4S店的公章及財務專用章)。 可是到了10月份,兆昌店全部盤給了另一家4S店(金迪)。當時銷售人員告訴我不會影響我的任何權利,可是到我2012年1月做第二次保養時,拿出工時卡進行抵扣保養工時費時,被告知我的保養卡無效,理由是當時在雙方交接時兆昌店的老板未交接,所以他們不認。我和他們進行溝通后說會研究,可是一直拖著就是不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