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新買的鞋子開裂了 羊城晚報記者 陳文筆 攝
C城事問答
羊城晚報訊 記者孫晶、實習生董董報道:“買了四雙進口名牌鞋,全都出現了質量問題。”30日,廣州市民陳小姐致電羊城晚報表示,她已向工商部門投訴,“為什么名牌質量頻頻出現問題卻不能給出合理解釋?”
去年7月,陳小姐在廣州中華富一城三牌MB商鋪(屬廣州市百麗鞋業有限公司)購買了四雙鞋子,總金額為人民幣2130元。在三個月內,四雙鞋子都出現了不同程度的開裂問題。
陳小姐很生氣,將鞋子拿回商鋪維修,據她介紹,當時店員表示其中一雙MERRELL牌的男裝鞋問題不嚴重不予維修。另外三雙經維修后,其中兩雙再次出現以上問題。陳小姐經過交涉,商家給予換貨和退款。
今年1月,陳小姐拿著開裂的男裝鞋再次拿到店家希望退款,但店家表示已經過了保修期,只能維修。隨后,陳小姐撥打“12315”投訴,經過多番交涉,百麗方面最終答應給陳小姐退款,但她非常不滿,至今百麗方面只對工商部門出具了海關關單,證明該鞋子是從美國進口的產品,但進一步的質量檢測報告卻一直沒有提供。
到底進口商品是否可以憑海關關單保證質量?記者30日聯系了廣東百科律師事務所律師、越秀區政協委員周賢軍,他說,不管商品是進口的還是國內商品,店家都要為其質量負責,質量保證書是對消費者的第一層保護,海關關單并不能證明商品質量過關。
對于消費者,周賢軍建議通過兩個途徑維權,一是行政手段,即通過工商局、消委會進行調解;二是司法途徑,即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另外,商家應該提供質量保證書,同時作為消費者,陳小姐也可以委托質量技術監督局進行檢驗。
孫晶、董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