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起來難度不小
《新條例》目前尚在征集意見稿,質檢總局表示在7月10日之前有任何意見都可以反饋上去。不少專家和消費者對該條例仍存在不少質疑。
有專家指出,其第三十九條規定:“在缺陷調查過程中,未經主管部門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泄露相關信息”,這意味著相關主管部門包攬了全部的管理和監督職責,而最有發言權的廣大消費者卻被排除在問題缺陷汽車的調查、認定門外。另外,消費者反映問題汽車的渠道也太過單一。征求意見稿規定,當消費者發現汽車產品有故障之后,只能向主管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管理機構報告汽車產品可能存在的缺陷。
汽車分析師向寒松認為,《新條例》的核心問題還是沒有一個公立體系對其進行支撐,因此執行起來有難度。“像美國有美國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局、工會等對廠家進行約束,此外保險公司和公安部門的數據是可以聯網分析的,因此對一起事故到底是單純的人為操作問題還是汽車質量問題,有數據的支撐。但中國目前三大保險公司、交通局、汽車公司的數據都沒有聯網,要分析起來很難。”
“現階段除非內部人舉報,否則從外部很難獲取汽車缺陷的問題和數據。”向寒松補充道。不過,他也認為,《新條例》的出臺,對廠家還是起到了威懾作用,“這就像一道緊箍咒,對廠家在質量控制、缺陷車召回等方面都會有所約束。”
記者致電了本田中國新聞發言人朱林杰,他對《新條例》的實施表示歡迎,“事實上本田在中國還未發布召回條例之前就已經主動實施召回,所以《新條例》對我們而言沒有任何影響。”對于監管部門的問題,朱林杰表示對中國《新條例》還未仔細研讀,“在日本有國土交通省,每個企業定期都要向其進行匯報,如果是用戶投訴,也會直接介入調查,但這種情況比較少。一般而言還是以企業主動匯報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