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非法建筑眾多
“我們家的房子都建了16年了,之前為什么不說是違章的,現在要用這塊地了才說違章,早干嗎去了,這不是害我們嗎?政府難道就沒有責任。”林國花憤怒地說。她表示,如果按照這種邏輯,那么壩頭村百分之八十的住宅都是違章建筑。
據知情人士透露,壩頭村委辦公大樓也是違章建筑。
盡管沒有準確的數據顯示壩頭村有多少屬于違章建筑,但靈溪鎮兩位干部的話或許能夠對這一說法做一個有力的印證。
李士侯在接受記者的采訪時表示,農房集聚區一期只有10間屬于違章建筑,二期肯定會更多。而靈溪鎮經濟發展局副局長黃文化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征用壩頭村用于工業方面的土地大概120余畝,其中已經使用的有60余畝,其它許多上面還是農房,總共涉及200余間,其中非法建筑會可能超100余間。他說,目前政府的壓力也非常大,按照溫州市“違必拆、六必拆”的精神,違章建筑拆除是沒有任何補償的,不管是否違規,許多房子使用年限都是十幾年甚至近二十年的,建設這些房子也需要一定的經濟,拆遷會成為難題,另外,如果安置,政府也受不了,沒辦法補償。他告訴記者,目前他們的工業用地成本就達到五六十萬元每畝,而出讓也只有五十萬元左右每畝,如果拆遷補償,根本就補不起。
而村民林時江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告訴記者,在村里眾多違章建筑中,還有一種現象,就是在60年代,他們村上游的橋墩水庫潰壩沖毀了他們村許多農房,這些村民有的經濟實力強點的在當時重新建了房子,而有的人家由于受經濟的影響,直到1993年之后才重新建設的也有。而按照現在這種劃法,也屬于違章建筑,那實在是太冤了。
據知情人士透露,靈溪鎮作為蒼南縣的大鎮,目前常住人口有近30萬,16個社區,有工作人員上千人,財政壓力非常大。加上這兩年房地產政策調控,市場不景氣,加大了當地的財政壓力,對于違章房一分錢不補,可能也是給予這方面的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