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縣一農婦在周至縣人民醫院產下一死胎,截至目前事發已經快40天,家屬近10次向醫院提出要求見產下的死胎,而醫院在未和家屬溝通和協商的情況下將死胎按照“醫療廢物”將死胎自行處理。家屬認為醫院無權擅自處理死胎,剝奪了家屬的知情權和處置權,家屬欲向法院起訴,狀告醫院討說法。
4月8日,馬玲女士向記者反映稱,3月4日早7時許,女兒代寶妮在家中突然感到肚子疼,便在家人的護送下來到周至聯合醫院做了B超,為了確保女兒臨產安全,9時許家人隨即將代寶妮轉送到周至縣醫院。到醫院后,醫生為其診斷為腹中胎兒為死胎,當日下午醫院對代寶妮實施手術。截至今日,已快40天了,家屬近10次向醫院提出要求見產下的死胎,但醫院至今都未同意。馬女士認為醫院剝奪了家屬的知情權和處置權。此外,馬女士還告訴記者,周至縣醫院采用非二級或二級以上醫院的B超報告單檢查結果,對女兒進行診治,并未對女兒做常規檢查,這明顯是違規操作。女兒的病例上也出現多處常識性錯誤,將女兒的年齡寫為23歲和26歲,甚至在一張醫院的報告單上還將女兒的名字寫成了代全妮。
記者在代寶妮的費用和藥品清單上看到代寶妮的入院時間為3月4日10時06分,手術時間為3月4日15時53分,在這段時間內醫院對代寶妮做過兩次檢查,一次為住院診查費,收費5元,一次為產前檢查費,收費5元。此外記者還在代寶妮的病例史中看到,代寶妮的年齡被寫為23歲和26歲,姓名還被寫為代全妮。
4月8日,記者來到周至縣醫院了解此事。醫院的王院長告訴記者,此事發生后,馬女士曾多次找到醫院,對醫院的做法提出諸多質疑,并要求見死胎,目前醫院對馬女士提出的質疑正在調查了解中。至于為什么產婦和家屬沒有見到醫生說的產下的死胎,是因為醫院考慮到害怕產婦見到死胎會刺激到產婦,對產婦精神產生巨大影響,所以沒讓見,按醫療廢物自行處理了。至于記者提出的其它問題,王院長均以此事正在調查了解,拒絕了記者的采訪。
醫院到底該如何處理死胎?記者來到周至縣衛生局,衛生局醫務科的潘科長告訴記者,醫院有告知家屬的義務,并且在處理死胎前應征詢家屬意見。記者還了解到,周至聯合醫院并不是二級或二級以上醫院。目前,衛生局已經督促周至縣人民醫院盡快將此事調查清楚。
截至記者發稿前,馬女士打來電話告訴記者,她已經做好準備向法院起訴,狀告醫院討說法。此事本報將繼續關注。(記者 謝斌 實習生 李淑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