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5時45分,被偷11天的女嬰,終于和父母團聚了。父親嚴小紅還沒有高興夠,醫護人員就開始給他“補課”,宣讀母嬰安全注意事項,嚴小紅當場質疑:為什么當初不告知家屬。意外的是,護士則答復,當初肯定是告訴過他的。這讓嚴小紅覺得反感。昨晚,他告訴記者,醫院從來就沒有告訴過他,醫院對女嬰被偷負有責任,卻想用補課的方式,來說責任都在家長。
“盡管孩子找回來了,但這11天,我和妻子和家人承受著巨大的心理煎熬,難道醫院就沒有一點責任嗎?”他說,如果是這樣,他將起訴醫院,用法律手段向醫院索賠。
新聞發布會進行了15分鐘,下午5時45分,民警將女嬰遞給了嚴小紅,嚴小紅接過女嬰,很仔細的抱著。不過,意外的是,他還沒高興夠,醫院的護士開始給他“補課”,告訴他在醫院時如何注意母嬰的安全。
聽完這些內容,嚴小紅當場就質疑,“醫院當初為什么不跟我們說?從來就沒有人跟我們說過這些東西”。昨天晚上,嚴小紅告訴記者,聽到他這樣說,護士竟然跟他對質,稱這些內容當初肯定是說過的,只是嚴小紅等家屬沒有聽進去。
“醫院竟然是這樣的態度”嚴小紅很生氣,他告訴記者,11天,女兒被偷了11天,他和妻子以及家人,不知道承受了多大的心理煎熬,但現在醫院竟然認為責任在家屬,這讓他無法接受。
嚴小紅說,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我要起訴醫院,通過法律途徑向醫院索賠”。但具體索賠的金額,他說他沒有想好,“索賠的目的不是錢,而是要一個說法”他說。
據悉,西安交大一附院產科發生新生嬰兒被盜事件后,西安交大一附院院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卻堅持認為嬰兒是被“騙走”,而并非被“偷走”,因此院方不會對嬰兒家屬有所賠償,也不會對相關人員作出處罰。據廣州日報
據新華社電 經過DNA鑒定后,西安警方2日下午將成功解救的女嬰交到了孩子父親嚴小紅的手中。
12月1日晚,當警方將這名被拐女嬰從廣東東莞解救回西安后,立即采集孩子的血樣,與她的父親嚴小紅、母親張蘭芳的血樣一起進行親子鑒定。2日在西安交通大學第一附屬醫院舉行的“11·21案新生兒送歸儀式”上,西安市公安局刑偵局DNA實驗室主任薛少華宣布:“被拐女嬰系嚴小紅、張蘭芳生物學之女。”
隨后,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副局長黃琳將這個出生才12天的女嬰送到嚴小紅手中。
11月20日下午,嚴小紅的女兒在西安交通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出生。11月21日凌晨,這個孩子在出生10個多小時后被一名假扮護士的女子從醫院病房內騙走。11月30日,西安警方破獲了這起案件,犯罪嫌疑人葛倩茹在廣東省東莞市被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