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師傅:
標簽設計有專人負責
昨日記者走訪了上海多家便利店。發現“新版”的康師傅礦物質水已經推出?祹煾迪嚓P人員稱,新的康師傅礦物質水為“運動版”,被質疑的前一種是“椰樹版”。兩者瓶形和標簽設計有區別。新的標簽上,并不存在被質疑的問題。
康師傅工作人員稱新版標簽只是為了配合2008年的運動主題,并非發現舊版有問題。舊版目前仍在銷售,兩個版本將并行一段時間。舊版版本是否會退市目前還不可知。
工作人員稱,康師傅礦物質水不是天然礦物質水,而是人工配制的。她強調康師傅用的水不是直接的自來水,而是通過反滲透裝置制成。她告訴記者,康師傅礦物質水中的礦物質都是離子狀態的,是實驗室通過計算,人工定量加入硫酸鎂和氯化鉀制成的。
對于標簽的誕生過程,工作人員稱,設計和擬定標簽內容都有專人負責,文化程度都在大專以上。產品的配料由康師傅在天津的研發中心負責,研發人員學歷都在本科以上。
律師:
情節嚴重可能被禁止銷售
知名律師嚴義明認為,這一事件經分析有兩種可能,但“無論是哪一種,康師傅都違規了,只是情節有多嚴重的問題。”
首先,如果康師傅標簽屬實,水中加入游離態鉀則屬于危險品,將會被責令停產和銷售,甚至銷毀產品。
上述情況可能性不大,嚴律師認為,另一種情況是康師傅用詞錯誤,表述不當,但也違反了相關規定。
嚴義明說,擬定設計標簽的人可能專業素養不夠,標簽沒有經過化學專業出身的人員檢驗。試圖表達一種意思,卻因為操作失誤成了另外一種意思。也有可能是康師傅采用的是臺灣地區用詞和表達方式,和中國大陸有差別,但鑒于該商品的研發和生產都在中國大陸,該原因可能性不大。
但“用詞不當”在食品標簽上也是不能容忍的。嚴律師說:“用語錯誤違反了 《產品標識標注規定》,屬于產品質量法范疇,存在產品標識和產品成分不一致的問題。消費者有權要求退貨,造成損失可以要求康師傅賠償。按照規定,管理部門將責令改正,如不改正則可以認為產品不合格。”
嚴律師說:“任何對商品成份、性能的虛假表述都要受到監管。對于商品的標識,國家有著相關規定,食品尤為嚴格。不但規定內容,對字體的大小都有要求。一旦與事實不符,就可以認定為虛假,屬于質量不合格。”
嚴律師說,由于銷售地和消費者舉報地都在上海,這一事件應由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