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維修資金使用效率,完善資金監管制度,建立房屋應急維修保障機制,根據國家、省兩級主管部門發布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和《山東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等新政策,結合濟南市維修資金管理實際工作中反映出的問題,濟南市對現行維修資金管理政策進行了調整,擬定了《濟南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經多次修改完善,報經市政府批準,于5月31日印發。
修改完善后的《辦法》有六大變化:一是調整了維修資金交存的標準,變過去按房價3%交存為按多層每平方米60元、高層每平方米120元交存,同時明確了業主補交、續交等制度和措施;二是進一步完善了資金管理制度,明確由專門機構負責維修資金日常監管工作;三是細化了業主自我管理維修資金的有關規定和維修資金管理機構對業主委員會管理維修資金的監管措施,防止出現業主委員會成員挪用資金問題;四是明確了房屋維修責任,建立了與各類小區相適應的維修管理制度;五是調整了維修資金使用政策,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六是建立了房屋應急維修和區房管部門組織代修保障機制,簡化了房屋應急維修資金支用程序。
按別墅、未設電梯多層及設電梯房屋三類標準交存
商品住宅維修資金是由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存維修資金,首期交存標準為:別墅每平方米20元,未設電梯的多層房屋每平方米60元,設有電梯的房屋每平方米120元。房改房的維修資金由售房單位按多層住宅不低于售房款20%、高層住宅不低于30%的比例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
尚未交存維修資金的下月起按新標準交存
新政策規定,如果一棟樓內有業主已按照購房款3%比例交存了維修資金,則該棟樓內其余業主在新辦法實施后仍要按照原有比例交存;如果該樓內尚未建立維修資金制度,沒有業主交存維修資金,在7月1日后應按照新的標準交存。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單位須按多層住宅不低于售房款20%、高層住宅不低于30%的比例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維修資金。
維修資金余額不足首期交存額30%的應及時續交
依據該《辦法》,商品住宅維修資金余額不足首期交存額30%的,該房屋的業主須及時續交,續交后的維修資金余額應不少于本辦法規定的首期維修資金交存金額。已成立業主大會的,續交工作由業主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尚未成立業主大會的,由物業服務企業在街道辦事處、區房產管理部門的指導監督下組織實施;沒有物業服務企業的,由居民委員會在街道辦事處、區房產管理部門指導監督下組織實施。
房改房中售房單位按幢提取的維修資金余額不足首期交存額30%的,該樓業主應及時補交,交存標準為20元/平方米。已成立業主大會的,維修資金開戶、交存及建立業主分戶明細賬工作由業主委員會組織實施;尚未成立業主大會的,已售單位自管公房由售房單位組織實施。業主補交維修資金工作完成前,該幢房屋的維修資金暫停使用。
業委會要完善相關制度方能自主管理資金
《辦法》從如何召開業主大會通過資金自主管理決議、申請移交維修資金的工作程序、資金劃轉流程以及后續主管部門的監管等方面都做了明確規定。資金自主管理的前提是業主委員會必須制定完善的資金管理、會計核算等制度,明確擬委托的賬目管理單位、管理人員、管理經費來源等,并經業主大會表決通過。在此基礎上,才能在開展維修資金業務的銀行開立相關專戶。為保證業主表決的真實有效,在辦理資金移交的程序中,特別規定了需要提交街道辦事處關于業主大會會議召開及表決情況的監督證明及業主交存維修資金的全部票據原件。通過以上規范措施,確保業主資金的安全,保障廣大業主的合法權益!掇k法》同時規定,業主大會維修資金專戶應通過轉賬支付方式結算,不得支取現金,并接受維修資金管理機構的監督。房屋所有權轉讓時,該房屋分戶賬中結余的維修資金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共用部位、設施維修費用由承擔維修責任的業主分攤
與老政策相比,《辦法》最大的不同是維修資金本金可以動用。本金和利息統稱維修資金,統一管理使用。維修資金自存入維修資金專戶之日起,按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計息,利息轉作維修資金滾存使用管理。《辦法》同時明確了各種共用部位和設施設備維修責任的界定和費用分攤的原則!吧唐纷≌、非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費用,由分擔維修責任的業主承擔應分攤的費用,并在其分戶賬中列支。涉及已售公房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首先在售房單位交存的維修資金分戶賬中列支!
房屋發生影響生活的緊急情況
可簡化維修支用程序
《辦法》針對屋面防水嚴重損壞、電梯因故障停運、消防系統故障等危及房屋使用安全需要立即維修的緊急情況,專門制定了應急維修支用程序,簡化了相關的手續。在取得居委會關于維修項目情況說明和維修方案的核實證明材料后,可不經過全體業主簽字同意即可辦理資金支用手續,保證維修順利進行,確保業主房屋正常使用。《辦法》還規定,物業區域發生危及房屋使用安全等緊急情況,相關責任人未按規定實施維修和更新、改造的,經相關部門認定后,可由區房產管理部門組織代修。
使用維修資金需走五道程序
物業服務企業提出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更新、改造計劃,經業主委員會同意后(未成立業主大會的,經所在地居委會同意),制定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并在物業區域明顯位置公示。
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須經有利害關系的、占已交付使用房屋面積和戶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書面同意后,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單位、業主委員會持相關資料到維修資金管理機構辦理維修資金支用申請或備案手續。
維修資金管理機構審核同意后,通知專戶管理銀行將工程預算資金的70%劃轉至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單位。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簽署驗收報告,并對工程決算進行審核。
維修資金管理機構對驗收報告和審核證明核實后,通知專戶管理銀行撥付扣除合同約定質保金后的剩余款項。
而物業區域發生屋面防水嚴重損壞、電梯因故障停運、消防系統故障等危及房屋使用安全的緊急情況,需要立即對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維修和更新、改造時,維修資金的使用就簡便多了。維修資金移交業主大會自主管理前,物業服務企業或業主、業主委員會委托的相關單位將經居委會核實的維修項目情況說明和維修方案,報維修資金管理機構審核同意后組織維修。維修資金劃轉至業主大會維修資金專戶后,業主委員會將經居委會核實的維修項目情況說明和維修方案報維修資金管理機構備案后,立即組織維修。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或相關業主持工程決算、工程驗收合格證明到維修資金管理機構辦理劃轉維修資金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