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在濱江東路一個洋貨店里買來的進口牛奶(右),盒上沒有中文標簽,而在吉之島購買了一盒一模一樣的同品牌牛奶上就貼有中文標簽。

沐浴液、洗發水、奶粉、藥品等街坊最愛,但普遍存在無證賣藥、進口食品無中文標簽等問題
□本版撰文 信息時報記者 鄒捷
本版攝影 信息時報記者 郭柯堂
從“拖粉”到“打醬油”,廣州街坊去香港掃貨的范圍越來越廣。香港的食品和日用品在不少內地居民看來,不但價格有優惠,產品質量更是安全可靠不少。正是看到了這樣的“商機”,選擇在住宅密集的街道或商業旺地開一家“港貨店”、“洋貨店”的人越來越多,加盟連鎖、特許經營的模式更是頗為流行,但記者經過調查,發現這些貨品的來源有不少是“魚龍混雜”。
“舶來品”
受街坊歡迎
記者在天河區、海珠區、越秀區走訪時發現,不少住宅區密集的路段上,“港貨便利店”、“洋貨棧”悄然增多。與此前就已經流行的進口食品小店不同,這些港貨店、洋貨店更加像一個微型超市,貨架上有不少港版日用品如沐浴液、洗發水、紙巾、牙膏、漱口水,西班牙胡椒粉、日本進口壽司醋等進口調料也不在少數。除此之外,各種嬰幼兒食品、藥品、保健品,也是這些港貨店、洋貨店里的熱銷產品。
在環市路附近一片住宅區樓下的一家港貨店,記者看到,這里的門面雖然很小,但“五臟俱全”,“你看這個紙巾比超市便宜不少”,店員拿著一袋某知名牌子紙巾告訴記者,同樣的包裝和數量,在廣州的超市要貴出10多元,“好多住在附近的人都過來這里買”。除此之外,港版的多芬、海飛絲、黑人等日化產品也相當熱銷。店員說,不少廣州師奶去香港都喜歡拖著大箱子,買成箱的沐浴液、洗發水回來,“不過自己去買多累,到我們店里買也貴不了多少”。她稱,小店里的產品都是自己去香港買回來的,賺的主要是匯率差。
住在林樂路的朱先生告訴記者,他經常去天河南一路的一家港貨店買各種日用產品,“平時吃的伊面,孩子用的一些膏藥,還有家里用的洗發水都是去那買,價格普遍比在香港買貴10%吧”。
記者調查
問題1
不少港貨店無藥品銷售許可證
記者在六運二街發現一家小店在賣服裝同時兼售港貨,架子上擺滿了一些香港生產的藥油膏貼、腸胃調理、調經補血的藥品及保健品,粗略算了一下有30多種。不過記者轉了一圈,沒有看到藥品零售許可證等相關經營證照。此外,記者在調查中還發現,不少網上的“港貨店”規模完全不輸實體店。在一家自稱在廣州有實體店的網上港貨店,在售的產品種類有數百種,其中嬰幼兒藥品的銷量最好,如香港正安堂小兒感冒素、德國向日花牌小兒克療痰等,在一個月里的銷售大多將近100單。這家網店的工作人員稱,他們的貨源均來自原廠或正規經銷商,有大量現貨,并非“代購店”,品質相當可靠。但當記者問到他們實體店是否有藥品銷售許可證照時,對方則模糊地表示,“反正我們質量很可靠”。
官方說法:無證售港藥屬實將處罰
“如果沒有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是不能賣藥的”,昨日廣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林勇勝告訴記者。
據了解,未取得《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生產藥品、經營藥品的,依法可予以取締,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藥品)貨值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林勇勝說,要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有一定的門檻。而且,經營境外藥品必須經過國家藥監局批準和檢驗后才能在國內銷售,不能提供來源證明文件和進口檢驗報告的境外藥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
據介紹,實際上廣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經注意到港貨店無證賣藥的問題。近日,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就出動了3個小組突擊檢查了5家銷售港貨的商店,發現這5家商店均沒有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涉及在售藥品品種有60多種。據了解,僅在天河的兩家港貨店,工作人員就查獲了700多盒(件)香港藥品。
問題2
進口食品無中文標簽
在海珠區濱江東路一小區樓下,一家30~40平方米左右的“洋貨棧”里,滿滿的貨架上都是各色進口食品、日化產品。記者隨機挑選了幾個不同品牌的進口牛奶,這些牛奶“全身”都是英文,并沒有相關的中文進口標簽。在廣州從事食品進出口貿易多年的安小姐告訴記者,沒有進口標簽的牛奶身份比較“可疑”,“也不能說它就是山寨貨,可能是一些水客帶進來的”,但現在也出現了不少專門仿造進口貨的工廠,沒有中文進口標簽的進口食品,質量相對而言“不過硬”。
此外,在這家店里的冷柜里,記者發現整排冰凍火腿肉、肉眼、肉排、肉扒的包裝袋上都是外文。據店員介紹,這些肉類一直冰凍著,并未過期。不過,這些身份顯得有點“可疑”的肉類顯然不太好賣,店家正在集中對這些原價普遍超過100元的冰凍肉進行5折促銷。
官方說法:沒有中文標簽食品不得進口
據了解,根據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進口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標簽、說明書應當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預包裝食品沒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本條規定的,不得進口。
此外記者了解到,市工商部門近期將加強對“港貨店”等經營主體的檢查,如果沒有檢驗檢疫機構出具的合格證明文件及中文標簽、標識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有關要求的,將采取下架、立案查處等措施,控制違法經營進口食品的行為。
問題3
“加盟經營”流行,貨源不明
在采訪中記者發現,加盟經營的港貨店悄然增多。這些加盟店的“總部”大多稱,只要花3萬~5萬元的加盟費,既可以享用統一的門店設計、門店品牌,還獲得穩定的供貨貨源。多個港貨店加盟“總部”表示,他們已經在全國各地有不少成功的加盟商案例,其中一家名為E家優品的稱在廣州的海珠區、天河區、越秀區有近十家分店。但“總部”發出的港貨究竟是否“堅嘢”?多個“總部”都稱,他們都是從原產地入貨,但具體要到總部“詳談”。
港貨銷售者:感覺“總部”產品和在香港買的不同
曾在番禺麗江花園經營一家母嬰店的林小姐就告訴記者,從2008年左右開始,她在開母嬰店的同時就會幫一些鄰居代購港貨,“比如香港賣的奶粉、藥品、保健品等”。后來,她更是將賣港版奶粉作為了主要經營項目之一。近一年來,有不少朋友建議她去加盟一個港貨便利店,省得自己整天去香港進貨,過于辛苦。“但是去了解了一下之后發現,這些總部賣的產品感覺和我在香港正規商場買的不同”,她說,因此她還是打算自己去香港買產品來“轉售”,“來我這買的都是鄰里街坊,產品可靠很重要,尤其是小孩子們吃的用的”。